青年大学德法兼修的方法是:从理论上,学习道德规范和法律;从实践上,践行道德和法律的要求。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要发挥法治对道德建设的保障和促进作用,把道德导向贯穿法治建设全过程,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都要体现社会主义道德要求。
主要信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新时代的公民不仅要成为道德上的好人,还要做法律上的好公民。好公民不仅遵守道德规范,也不仅是消极地遵纪守法,而是要从私人领域走出来,迈向公共领域,合法合理地在参与公共事务的过程中维护公共利益。
基本的道德义务和法律义务是每一个公民都应该遵守的底线,但义务只是道德规范或法律规范的一般性规定,它甚至只构成与权利的“对立”,而只有责任才能将具体的道德和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统一起来,成为具体的可实施的要求。
总之,“德法兼修”的素质要求既不会造就片面的泛道德化思维,也不会造就片面的法律万能主义。泛道德化思维表面上主张道德在社会生活之中的影响无所不在,实际上却以对个别、偶然的道德事件所做的极端评价而贬低了道德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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