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3个科目:
参加3个科目(级别为考3科)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参加2个科目(级别为考2科)或1个科目(级别为考1科)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参加增报专业考试的人员通过应试科目后获得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湖南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公布后,湖南人事考试网和市州人事考试网站将及时公布需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和资格复核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如无特殊情况,资格复核一般安排在成绩公布30天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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