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开始,江苏、浙江、上海三地的二级建造师证书可以跨省通用,具体政策如下:
统一相关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和职称评审标准。对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计量师、二级造价工程师、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等职业资格考试项目,实行统一合格标准、统一证书式样。对考试合格人员,允许跨区域注册执业。
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在部分专业技术领域探索实行统一的评价标准和方式,推进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资质互认。示范区内工作经历视作医生、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的基层工作经历。(责任单位:两省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文件显示,二级建造师三地将实行统一合格标准。目前,上海已经公布了2021年二级建造师合格标准,浙江、江苏两地暂未公布。具体是否要统一合格标准,还是各地区根据本地情况自行划定合格标准,需等待进一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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