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属于典型的“不可抗力”事件。在相关文件和行业‘’范本‘’合同中,一般对于“不可抗力”的范围解释和处理规则,都有明确的说明。那么,今年的‘’疫情‘’发生的时间段又是巧之又巧,玄之又玄,恰蓬春节期间,有此一问,纯属自然。
对于重大公共事件,每个国家都有一个切合实际的规定,不论哪一个方面,都有处理和解决的办法。国家的公共突发事件,与我们平时在签订各种合同里的“不可抗力”事件应该是同步同理的。
从表象来看,今年”疫情‘’发生的时间段与春节同步,政府已规定了复工、收假的时间。也就是说,全国一样,各单位、部门、企业、团体、个人,均以此为条件,不可违返。
那么,你说的工资问题,大概率又是什么情况呢?
1.政府、企、事业、国企、央企等单位及其在册人员,那是“铁饭碗”,不在“担忧”之列。
2.年薪制工作人员,私营老板、股东、合伙人,也不存在工资“之忧。”
3.此次“不可抗力”事件在国家层面,就目前时间阶段不存在复工、工资之说。
此次“疫情”,若时间再次延长超过一定程度,或是足以令相关人员承受不及,国家会有应对之策的。
若你有上班单位,是按劳取酬,现在还没有复工上班的,单位当然没有义务发放工资。若有例外,你单位效益好、生意不错,你的老板是个慈善之人,可能不必忧虑,他会考虑工人的工资的。
“不可抗力”事件如果发生在其他的时间段,而且是小范围或局部的,依照合同且正处于工作时间段或合同履行期间,符合“不可抗力”条件的事件,工资赔付符合“合同”精神,人工工资赔付是理所当然,合情合理的。只是,这个是在单位与单位之间、企业和企业之间、企业和个人之间,签订了有效合同条件下,才可以产生的结果。
符不符合以上条件,或者你的老板有无可能给你发工资,你一一去对照吧。
20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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