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标准为各科目总分的60%,即为:《建设工程经济》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78分(试卷满分均为130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96分(试卷满分均为160分)。
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该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本文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形式转载请联系我们:xiehuiyue@offercomi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