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采用施考分科、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分课程进行考试,课程考试合格者按规定计算学分。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课程的考试。
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实践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考试须知
考试时,考生可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通知单》进入考场参加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通知单》由考生凭姓名、准考证号于考前一周登录江西教育考试院网站自行打印。
考生可携带2B铅笔、书写黑色字迹的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等文具(其他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入场考试。严禁携带各种通信工具(如手机、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允许使用计算器的考试课程,也不得携带有程序储存功能的计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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