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简称“学位中心”。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同意,学位中心自2000年起面向国内外开展“中国学位证书及其它教育背景材料认证”工作。
申请人只需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认证材料,并交纳相应费用,即可获得学位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证书持有人的自然信息”、“证书颁发机构的合法性”及“证书内容是否属实”等信息。认证报告由特制的加密防伪纸张打印,加盖学位中心认证专用印章,并可在网上进行在线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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