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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24年一级建造师考后资格审核通知(审核时间12月11日-13日)

原创 2024-12-10 09:50:36 次阅读

福建一级建造师考后资格审核通知发布

福建省住建厅于12月9日发布了2024年一级建造师考后资格核查通知。以下是通知的详细内容:

核查单位

考后资格核查工作由各设区市建设局和人社局共同负责。

核查对象

核查对象为应考全部科目成绩合格的人员,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核查材料

参加考后资格核查的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前往所属考区核查点进行现场核查:

  • 《报名表》1份(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登录打印,须本人签名);
  • 《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情况表》1份(详见附件3,须本人签名,增报专业人员无需提供);
  •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复印件[仅限学历(学位)审核情况为“非系统自动审核”的人员,审核情况详见附件1];
  •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仅限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

考生应认真核对报考条件,提交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根据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规定,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核查材料的,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考生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考生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七条和第十条规定予以处理。

附件

福建省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9日

通知原文链接:点击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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