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地方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确定。中央财政按照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的标准以及普通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分担办法,承担地方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
各级财政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建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资助标准。
虽然说现在公费研究生已经取消了,但是所有的奖助学金加起来,完全可以解决学生的学费和日常的生活费,所以,学生不必要过多的担心学费或者生活费的问题,只要有机会,就好好读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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