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相同或相近专业高等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者。
(2)护理学专业招生对象为还须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在职人员。已经获得国家开放大学护理专业专科学历的“专升本”可不再提供相关执业资格证明材料。
(1)招生对象为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
(2)护理专业招生对象为中等专业学校毕业、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持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学信网查带二维码有效期内的电子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电子照片(一寸蓝底、浅色服装、近照)、2张纸质版一寸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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