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一级消防工程师考生请注意:11月7日是打印准考证的最后一天,请尽快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以免错过考试。
为确保不错过考试时间及后续成绩查询、证书领取等重要信息,建议考生使用短信通知服务。
考试必备物品:
请考生务必携带上述证件,否则将无法参加考试。
考试用品:
严禁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等电子设备进入考场。
答题注意事项: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考生需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并在答题卡规定区域内作答。其他科目为客观题,使用2B铅笔作答。
雷同答卷处理:
考试结束后,若发现雷同答卷,将按成绩无效处理。
成绩查询与合格标准:
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成绩。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特殊情况下,合格标准可能会有所调整,具体以官方通告为准。
证书领取:
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请留意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或相关市(地)考试组织机构网站的通知,按照要求办理证书。
附件链接:
[点击此处](#)查看历年分数线完整数据表格。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ljrsk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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