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8日,关某某以吴德仁经常对其实施家庭暴力、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向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其与吴德仁离婚,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该案由双城区人民法院周家法庭负责人即被害人郝剑(男,殁年56岁)审理。
同年9月17日,双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准予吴德仁与关某某离婚;关某某与吴德仁家庭共同财产价值16万元房屋一处归吴德仁所有,吴德仁给付关某某房屋折价款8万元;家庭共同债务10万元,关某某与吴德仁各承担5万元;吴德仁给付关某某家庭养猪收益20万元。 然而被告人吴德仁因不服离婚案判决,对法官郝剑心生怨恨。
同年11月13日上午,吴德仁酒后从家中携带尖刀到周家法庭向郝剑索要房产证,遭拒绝后,吴德仁不满,打了郝剑一拳,后被劝阻。吴德仁在周家法庭大厅等待郝剑庭审结束,再次向郝剑索要房产证,后二人进入法庭门卫室,吴德仁持尖刀刺郝剑胸部一刀,欲继续捅刺时被他人阻止,后被赶到的公安人员抓获。
郝剑在法庭内经医护人员抢救无效因单刃刺器刺伤胸部致肺、肺动脉损伤失血死亡。
扩展资料:
男子在法庭刺死法官被判死刑
1月18日,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吴德仁故意杀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并当庭宣判。
判决被告人吴德仁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吴德仁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6531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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