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4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上海市2024年度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意见》。
在此次考试中,有两位考生因提前答题和将试卷带出考场,被取消了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这一决定是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的相关条款所作出的。
公告内容如下:
公告明确指出,对于已认定的违纪违规考生信息和处理意见,考生若存在异议,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申辩的,将视为认可违纪违规事实和处理意见。联系电话为:96999001。对于评卷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一步处理。
陈述申辩期满后,若违纪违规行为和处理意见经复核无误,将按照考生在考试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地址邮寄送达《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书》。若因通讯地址信息变更、错误或其他原因造成无法送达,公告视为送达。考生如对处理决定不服,可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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