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湘潭考区考后人工核查补办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2021)1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査的通知》(湘人社雨(2012)526号)及有关考务通知文件精神,现将做好2024年度上半年部分资格考试(湖潭考区)考后人工核有补办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参加2024年度上半年资格考试(湘潭考区)成绩合格未及时进行人工核査的人员,包括监理工程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注册计量师、社会工作者考试。特别说明:上述考试曾参加考后人工核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未通过人员不再受理。
请需参加人工核查人员于2024年12月30日前将人工补审资料扫描件发送至Q9邮箱9395515838g0.com,邮件主题标注为:2024年 考试名称 +考生姓名+联系电话。遇需要补充资料等情况,工作人员将电话联系考生。
考生对照报名条件中的学历、工作年限、任职资历、专业等标准条件自查,并按要求递交相关材料。
由考生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考生所在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对考生《资格考试报名表》各项信息逐一进行审查,认为需留存备用条在的,复印核对后,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核对一致”,原件退还考生。应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对考生提供的材料加强网上查询验证,并保留初审查验结果以备核查。同时为考生开具工作年限证明。
按照“哪里报名哪里审核”的原则,湘潭市人社局对所在单位初审结果进行核査。审核时,主要对初审结果进行核验,重点对初审单位出具的查询认证情况进一步确认。申核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原件。材料复印件须使用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
补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湘潭人事考试网上发布。
(具体材料要求详见附件:资格考试报名表模板.doc)
(具体责任追究内容详见附件:资格考试报名表模板.doc)
附件链接:[资格考试报名表模板.doc](#)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5日
©本文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形式转载请联系我们:256229986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