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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株洲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后人工核查公告要点解析

原创 2025-02-06 15:54:21 次阅读

公告背景与政策依据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告知承诺制与责任追溯

我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告知承诺制,所有报考条件、要求、结果在考前、考中、考后充分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需对参考全过程所提供的材料、所填报的每项信息履行真实性承诺。建立健全追溯追责复核制,报考人员的填报信息、电子文档、提供或上传的资料长期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不符合当时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置追责,一律取消相应职业资格,据此获得的后续职业资格、职称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并记入当事人专业技术档案和有关诚信档案。

资格审查对象与条件

2024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点为株洲市,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且存在以下情况的(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 1.在线服务平台无法核查或核查不通过的;
  • 2.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的;
  • 3.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
  • 4.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 5.撤回承诺申请的;
  • 6.存在其他异常情况需人工核查的。

资格审查时间与地点

审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审查地点:株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号楼3楼310办公室(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116号)。

审查流程与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前申请人自我资格审查、所在单位资格初审、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自动核验或考试成绩公布后人社部门组织人工核查。

个人自审与单位初审

报考人员个人自审。请考生再次仔细阅读和了解相关考务文件以及本公告规定要求,特别是认真对照把握报名条件中的学历、工作年限、任职资历、专业等标准条件,并按要求递交相关材料。

所在单位资格初审。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须对申请人《资格考试报名表》各项信息一一核实,严格把关。

市州人工核查

按照“哪里报名哪里审核”的原则,市州人社部门对所在单位初审结果进行核查。市州要及时公布参加人工核查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人工核查结果公示

市州要及时在相关网站公示人工核查结果,接受举报并查实。经公示无异议的成绩合格人员的证书领取事宜在“湖南人事考试网”和市州网站予以公告,请相关人员及时关注并按要求领取资格证书。

附件链接

附件:2. 2024年度勘察设计合格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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