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师资格证书丢失补办政策解析
中级会计师资格证书丢失能否补办,需依据各地政策而定。随着中级会计电子证书在全国范围内的推行,部分地区已明确表示不再补办纸质证书。
辽宁大连政策
辽宁大连地区推行电子证书后,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逾期不领取的,不再补发。
陕西政策
陕西地区同样规定,电子证书推行后,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五年未领取的,不再补发纸质版证书。
河北补办政策
河北地区证书补办为集中办理,每年3月、6月、9月、12月的1日前向市级考试机构提出申请,逾期则需等待下个季度。
吉林补办政策
吉林地区证书补(换)发集中办理,各市(州)、县(市)级考试管理机构需于每年3月、6月、9月、12月10日前向省考办提交补证申请材料。
电子证书推行趋势
从上述通知来看,中级会计电子证书推行后,不再补办纸质证书或将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因此,建议考生妥善保管纸质证书。
中级会计证书领取时间
目前已有27省公布中级会计证书领取时间,具体信息可通过官方网站查询。
未发布地区
北京、云南、西藏、新疆、新疆兵团5地暂未发布2024年中级会计证书领取通知。未发布地区的考生可通过填写相关功能,届时会及时通知考生2024年中级会计合格证书领取时间。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从事会计工作人员都需要参加继续教育。《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指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参加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折算为90学分。
继续教育规定
按照《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第六条的规定,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参加会计人员年度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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