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考试成绩有异议、提出成绩复核受理事项的说明:
1.客观题科目原则上不查分(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的除外)。
2.主观题成绩复核仅复核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它异常情况等,不对试卷进行重评。
3.复核程序。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报考人员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表可在成绩查询系统下载)。报考人员可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查询成绩复核结果。
©本文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形式转载请联系我们:xiehuiyue@offercomi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