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认为这名老板的做法,实在太不应该了,如果按照他的说法,他应该公开自己的菜品的价格表,没有事先告知,就收取这样的费用,完全是不合理的。当然,他现在可以说,自己当时并没有强迫工人的意思。
可是,当时现场是怎样的情形,我们还真不好说,如果当时只有一名工人在现场,现场的监控摄像头又刚好坏了,这名工人的下场,又该是怎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每月至少发放一次工资。企业主恶意欠薪本就是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劳动者的应得权益,竟还如此理直气壮单方面制定“霸王条规”,以餐扣钱,这种漫天要价的行为已然算得上是敲诈勒索了。
劳动者相对于企业本就是弱势群体,企业借此敲诈,想方设法克扣劳动者的“血汗钱”,实在为人所不耻,这样的企业无诚无义,也难以在社会上立足。
扩展资料
事件经过:
近日在浙江杭州,7名工人去公司讨薪,因未见到老板,于是7个人在公司食堂吃了4个菜——带鱼、青菜、竹笋、加上一个工人不认识的菜,外加几碗米饭,却被老板要求收取每人1万元的餐费。
放在外边的餐馆里,4个菜最多300元钱就可以搞定,本就不是什么奢侈之宴,公司老板竟然索要7万块钱,很显然是公司老板借机拖欠薪资的一招诡计。
同时该企业老板表示,如果接受每人1万块钱的餐费,就在协议上签字,工资会立马结清。但是如果不接受,工资只能慢慢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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