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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2025年高级经济师合格标准发布:55分省线当年有效,评审材料AB卷

原创 2025-09-05 12:11:10 次阅读

2025年9月,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正式发布了高级经济师考试合格标准,其中省内合格线降至55分(国家线仍为60分),且成绩仅当年有效。以下是具体评审详情的详细解读。

合格标准双轨制

黑龙江省2025年高级经济师考试合格标准呈现“双轨制”:

  • 国家统一合格线:60分(满分100分),成绩全国5年内有效,可跨省申报评审;
  • 省内合格线:55分,成绩仅限当年参评有效,且仅适用于黑龙江省内职称评审。

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人员需准备以下材料:

  •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平台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要求填写完整、准确、规范,逐级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后,由申报人员本人在“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栏内签字确认。
  • 以“基层”“边境”条件申报的人员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能够认定单位所处地域的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在评审表右上方注明“基层”“边境”字样。
  • 《拟评职称信息确认单》(平台打印,一式一份)。
  • 学历学位证书,对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02年之后未在学信网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 事业单位人员提交本人最后一次《岗位变动工资审批表》及本年度《工资晋升审批表》;企业或社会组织人员提交近5年的《劳动合同书》;人事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提供《流动人员审查表》(一式一份)。
  • 现任职称《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现任职称为同级改职取得的,须将改职前的《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并报送。
  • 同级改职人员提交《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并注明“改职”字样。
  • 考评结合系列须提供《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粘贴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末页。

业绩成果材料

业绩成果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 科研成果被转载或引用的,应提供转载、引用期刊原件;参与课题的,应提供课题结项证书,并附立项通知、课题研究成果原件;
  • 获得奖项的,应提供奖励证书并附获奖成果原件;
  • 业绩成果被采纳或成功实施的,应提供采纳证明材料,并附被采纳成果原件;
  • 工作取得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或突出贡献的,应提供市(地)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 在学术会议上公开宣读或报告的学术研究成果,应提供会议通知或参会邀请函、会议日程等佐证材料和研究成果原件;
  • 论文应提供刊载期刊原件,须附打印的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查询结果。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部分材料可由所在地档案管理部门提供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鉴。

以上信息提供了黑龙江省2025年高级经济师考试合格标准及评审材料的详细要求,希望对申报人员有所帮助。更多详细信息,可访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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