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发布背景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及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文件精神,2024年度下半年部分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补办工作正式启动。本公告旨在明确告知承诺制下的资格审查流程、要求及责任追究等关键信息,确保考生权益和考试公正性。
资格审查流程
1.考生自查:考生需对照报名条件自查学历、工作年限等,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2.单位初审:考生所在单位对考生信息及材料进行初审,留存备用备查的复印件需签署“与原件核对一致”。
3.市州人社局审核:市州人社局对单位初审结果进行核查,不再要求提供原件,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资格审查结果公示:市州人社局需在相关网站公示核查结果,接受举报并查实,无异议者按要求领取资格证书。
资格审查材料要求
1.单位资格初审材料:包括《资格考试报名表》、身份证件、毕业证件等。
2.人工核查材料:《资格考试报名表》、单位签字盖章的工作年限证明、学历职称证书等。
3.注意事项:初审时需提供原件,核查时不再要求原件,所有材料复印件须使用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
责任追究
1.申请人责任:如实填报信息,如不符合条件或提交虚假信息,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2.工作人员责任:严格掌握报名条件,协助弄虚作假者将受到严肃处理。
公告发布单位及日期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5年4月10日发布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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