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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如何规范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

原创 2025-03-04 10:09:50 次阅读

2025年3月3日,吉林省财政厅发布了《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旨在加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管理,确保证书发放和补办流程的规范性。以下是该通知的详细内容: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

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实行属地化管理,由考生报考各市(州)、各县(市)级考试管理机构负责证书发放及补(换)发工作。

证书分发流程

省考办收到资格证书后,将证书及考生数据信息分发至各市(州)、各县(市)级考试管理机构,由各市(州)、各县(市)考试管理机构按程序组织发放。

证书发放流程

  • 现场领取: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办理。
  • 存档要求:《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随证书同步发放,存入人事档案。

证书补(换)办流程

  • 初审后,将补(换)证材料报送省考办,由省考办统一提交至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办理。
  • 补领申报材料包括申请函、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等。

《合格人员登记表》补办流程

由各市(州)、各县(市)级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对申请补办《合格人员登记表》人员信息审核、汇总后,上报省考办审核后统一办理。

补办时间安排

  • 证书补办:各市(州)、各县(市)级考试管理机构应于向省考办提交补证申请材料。
  • 《合格人员登记表》补办:省考办于每年3月、6月、9月、12月的10日前集中受理一次补办申报。

信息查询与违规处理

申请补办证书或登记表人员,须在全国会计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可查询到有效信息。对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工作机制与服务优化

各市(州)、各县(市)级考试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工作,落实工作机制,公开办理程序,优化办理流程,为考生提供便捷服务。

联系方式

各市(州)、各县(市)级考试管理机构联系电话已在通知中提供,方便考生咨询。

附件链接

附件链接:[复制链接查看](3398039.html)

以上是《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主要内容,考生可根据这些信息了解证书管理的具体流程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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