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述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2024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审查事项已公布。本公告旨在明确告知承诺制下的报考条件、要求及结果,确保报考人员对全过程提供的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资格审查对象
资格审查针对在线服务平台无法核查或核查不通过、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撤回承诺申请以及其他异常情况需人工核查的人员。
审查时间和地点
审查时间定于特定日期,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00。审查地点位于株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号楼3楼310办公室,地址为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116号。
审查流程
审查流程包括个人自审、单位资格初审、市州人工核查和人工核查结果公示。个人需仔细阅读考务文件,单位需对申请人信息进行核实,市州人社部门对初审结果进行核查,最终结果将在相关网站公示。
材料要求
单位资格初审材料要求包括《资格考试报名表》、身份证件、毕业证件等。人工核查材料要求包括《资格考试报名表》、单位签字盖章的工作年限证明、学历、职称证书等。
注意事项
资格初审时,申请人需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单位初审时可留存复印件。人工核查时,主要对初审查验结果进行审核,不再要求提供原件。所有材料复印件须使用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
责任追究
申请人需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有效,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虚假信息,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链接
附件:2024年度勘察设计合格人员名单。原文链接:[点击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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