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不少于120学时,其中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60学时,应在企业注册所在地选择中国建造师网公布的培训单位接受继续教育完成学时,另外注册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从事部分有关工作并取得相应证明的,可充抵继续教育选修课部分学时。
注册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从事以下工作并取得相应证明的,可充抵继续教育选修课部分学时。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充抵继续教育选修课学时累计不得超过60学时:
参加全国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及命题工作,每次计20学时。
从事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教材编写工作,每次计20学时。
在公开发行的省部级期刊上发表有关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每篇计10学时;公开出版5万字以上专著、教材的,第一、二作者每人计20学时。
参加建造师继续教育授课工作的按授课学时计算。
©本文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形式转载请联系我们:xiehuiyue@offercomi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