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人事考试服务中心发布通知,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一级造价工程师、经济(初中级)、翻译、出版、以考代评系列(档案、群文、文博、图书资料、卫生非医院)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将于近期发放,考生可选择邮寄方式领取证书。
考生签收的邮件内包含:考试合格证书、《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此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详情见附件7)一式一份,共两份资料。请注意:以考代评系列证书存在两个证书管理号,证书左下角证书管理号为人社厅系统证书管理号,右下角为主管部门职称证书管理号(主管部门:档案专业为档案局,群文、文博、图书专业为文旅厅,卫生(非医院)及工程专业为药监局)。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时,请标记区分填写在证书管理号栏。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31号)第七条、第十条规定,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文件,已制发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
咨询电话:邮寄服务电话:2166733;证书咨询电话:3192771。
附件:丹东市人事考试服务中心
2025年1月16日,通知原文链接:[点击此处](#) 查看通知原文。
通知原文标题:关于发放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一级造价工程师、经济(初中级)、翻译、出版、以考代评系列(档案、群文文博、图书资料、卫生非医院)资格证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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