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河北一级建造师报名条件解析
报考条件概览
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凡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
考试大纲依据
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24年版)为准。考生可通过以下链接查看详细内容:考试大纲
工作年限调整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自2022年起有所调整。
考全科级别条件
免2科级别条件
增报专业条件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报考专业选择
自2022年起,首次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参照新版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2022年以前曾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且滚动期内存在有效成绩的应试人员,仍可参照原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看专业目录。
报考流程
报考流程包含10个步骤,具体流程图示如下:
告知承诺制办理流程
告知承诺制办理流程图示如下: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查看报考条件,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方可报名参加考试,不能确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的,可咨询资格审核部门。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告知承诺制规定,履行承诺义务。
报考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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