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成绩公布后,如果考生对自己的高考成绩存在疑议,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程序向本人高考所在县(市、区)招考办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复查时考生需填写《普通高考分数复查申请表》,并缴纳复查费用;超过规定时间的分数复查申请不予受理。
复核内容主要为:
(1)核查考生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是否一致;
(2)扫描图像是否清晰、完整;
(3)非选择题每题是否经过两评或两评以上,给分是否在规定差值阈限内,是否存在漏评,以及总分、统分有无误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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