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公布后,各科目均达到试卷总分的60%即为预合格人员名单,人员名单在广东人事考试网和各地市考试机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举报,凡因考生信息失实的,一经核实,均按人社部第31号令处理,取消考试成绩。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的,即为合格人员。
合格人员名单生成后,长期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凡有信息虚假和考试的,一经查实,均按人社部令第31号规定处理,取消考试成绩,收回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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