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保留规则
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报考人员需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科目的考试,成绩仅保留2年。
“连续2个考试年度”指的是从有合格成绩的考试年度开始,连续不间断的2年为一个周期。例如,如果某科目在2024年首次合格,则该科目的有效周期为2024年至2025年。不同科目的有效期计算相互独立,连续滚动。
假设在2025年参加一级建造师考试,通过了《工程经济》和《工程法规》两科,这两科成绩可以保留至下一年(即2026年)。
在2026年,如果《项目管理》和《专业实务》两科成绩也合格,那么就可以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如果2025年仅通过了《专业实务》一科,则该科成绩可以保留至下一年,而《工程经济》和《工程法规》科目成绩作废。在2026年需要重新报考《工程经济》、《工程法规》和《项目管理》三科,并且全部成绩合格,才能在2026年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1. 考全科(一次考四科):实行滚动管理办法,参加一级建造师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2. 符合免试条件(免试两个科目):实行非滚动管理办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3. 相应专业(增项考试):实行非滚动管理办法,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该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以上信息提供了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保留的具体规则和不同情况下的管理方法,帮助考生更好地规划考试和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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