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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株洲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后人工核查补办公告详解

原创 2025-04-11 11:04:47 次阅读

公告背景与政策依据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及有关考务通知文件精神,湖南省对2024年度下半年部分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补办工作进行公告。

告知承诺制与责任追溯

湖南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告知承诺制,要求报考人员对所提供材料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将取消职业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涉及资格考试及人员范围

此次人工核查补办涉及资格考试包括出版、设备监理师、一级建造师、审计、执业药师、统计、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初中级经济、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未及时进行人工核查且成绩合格的人员需参与此次核查。

资格审查流程

资格审查分为考生自查、单位初审、市州人社局审核及资格审查结果公示四个步骤。考生需对照报名条件自查并递交材料,单位进行初审,市州人社局对初审结果进行核查,最终结果将公示并接受举报。

审查时间与地点

审查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地点位于株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号楼3楼310办公室(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116号)。

材料要求与注意事项

单位资格初审材料要求包括《资格考试报名表》、身份证件、毕业证件等。人工核查材料要求包括《资格考试报名表》、工作年限证明、学历职称证书等。所有材料复印件须使用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

责任追究

申请人及工作人员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包括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发文发证、考试费用不予退还等,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公告发布单位及日期

公告由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发布日期为2025年4月10日

附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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