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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一建可以跨省报名吗?

原创 2025-06-19 16:06:55 次阅读

一建报名地区选择

在报考一级建造师(一建)考试时,考生需要根据规定选择报考地区,并填写报名信息。不同地区对于报考人员的属地化管理要求不同,以下是各地区对于一建报考地区选择的具体要求:

北京:考试报名严格执行属地化管理,仅允许北京地区的报考人员在北京报名参加考试。

天津: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天津报名参加考试。

上海: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具有上海户籍,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在本市报名参加考试。

江苏:考务通知暂未明确,报名系统一般会有报名归属地提示。

浙江:考生原则上只能在本人户籍所在地报考。

山东:应试人员应在所在市报名参加考试(资格核查、合格证书发放均由该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

辽宁:报名地市及核查点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填报,原则上应在辽宁报名,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报考地市应选择“辽宁省省直”,核查点应选择“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其他单位报考人员选择相应的报名地市及相应的审核点。

吉林: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驻长春市中、省直单位的考生选择“省、中直”考区报名,驻长春市其他单位考生选择长春市考区报名,其他市(州)单位考生选择相应市(州)考区报名。

黑龙江: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按照选择报名市(地),其中驻哈尔滨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选择“省直”。

内蒙古: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就地就近报名参加考试。

其他地区:大部分地区都实行属地化管理,要求报考人员在工作地、居住地或户籍地报名参加考试。

属地化管理的含义

属地化管理一般是指考生所在岗位的具体地理位置,也就是合同履行地。

居住地一般是指考生连续居住一定合理期限(一般是一年以上)的地方,具体标准以当地人事考试机构的要求为准。

户籍地一般是指考生家庭户口簿上登记的户口所在地。

违规报考的后果

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按虚假承诺处理。

各地区对不符合属地报名要求考生的处理结果以当地人事考试机构的考务通知为准。

官方回复

若您报考时工作地或居住地在辽宁省且符合报考条件,可在辽宁省报考。关于成绩问题,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属国家考试,您在任何省份取得的成绩在其他省份均有效,到辽宁省报名参加考试,无须办理手续。

附件链接

官方原文链接:[点击访问](#)(请替换为实际的官方网址)

以上信息提供了各地区对于一建报考地区选择的具体要求,考生在报名时应仔细阅读当地人事考试机构发布的考务通知,确保符合属地化管理要求,以免影响考试报名和成绩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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