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古到今仍流传一种习俗,凡一家有几个子女的,有男丁的家庭,姐姐或妹妹结婚是要离开娘家的。如果不离开就应另修新房,单独户口,招女婿可以住娘家,但前题是家里没有男丁。我们这里的习俗,有男丁的家庭,嫁出去的女儿不能在娘家过年,女儿女婿不能在娘家同床睡。清明嫁出去的女了不能给有男丁的祖先上坟,这时过去的封建遗留。随着社会的进步,这些习俗也在改变,过去嫁出去的女儿不赡养娘家父母,现在儿女一样赡养娘家父母。至于题主提到的这个问题,新社会就按新规矩办,当初你父母已经那样做了,你现在再纠结也没有用。别信封建的说法,儿女都是爹妈的孩子,只要你良心好,会有好报的。放下过去的不愉快,和姐妹共同赡养父母,把姐姐当哥哥看待,多个人分担养老人,你也轻松些,好好过日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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