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书是由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据事实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具有特殊法律效力的司法证明文件。它是司法文书的一种,用于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
公证书是公证处制作并发给当事人使用的法律文书。公证机构应按照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公证书。公证书通常为16开大小,包括封面、正文和封底。公证书的制作应使用中文,在少数民族聚居或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除涉外公证事项外,可以使用当地民族通用的文字。根据需要或当事人的要求,公证书可附外文译文。
公证书在法律效力上具有以下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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