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联合发布了《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旨在提高教育质量。该指南明确了评价原则、内容和方法,强调以学生发展为核心,全面评价学校教育质量。指南要求各地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推动义务教育质量提升。
3月18日下午,教育部举行了新闻发布会,宣布教育部联合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个部门共同印发了《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该指南旨在全面评价义务教育质量,涵盖县域、学校、学生三个层面,以促进教育的均衡发展和质量提升。
《评价指南》明确指出,要严格控制对学校的各类审批、检查验收和创建评比活动,强化中小学校在课后服务中的主导作用,规范校外培训和社会竞赛活动,以减轻学生的课外负担。
在县域层面,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价值导向、组织领导、教学条件、教师队伍、均衡发展等五个方面,目的是促使地方党委政府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对义务教育的领导,履行举办义务教育的职责,推动县域义务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
在学校层面,办学质量评价涉及办学方向、课程教学、教师发展、学校管理、学生发展等五个方面,旨在推动学校全面落实德智体美劳的培养要求,深化素质教育,激发办学活力,提升办学水平和育人质量。
在学生层面,发展质量评价包括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发展、审美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五个方面,目的是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培养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需要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
《评价指南》要求按照标准足额核定教职工编制,并实行动态管理。县级教育部门需统筹合理调配各校编制,并向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倾斜,确保不存在挤占、挪用、截留教职工编制的情况。
此外,《评价指南》还明确了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的实施流程,包括县和校自评、市级复核、省级评价、国家抽查监测,并强调要不断完善评价结果运用的机制,充分发挥评价结果对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引领和促进作用,将学生发展质量评价结果作为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和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的重要依据。
网友们对《评价指南》的发布表示了积极的态度,认为这是教育进步的体现,不再单纯以升学率为评价标准,但也强调了升学率的重要性。他们希望《评价指南》能够成为推动教育进步的指南,同时强调品德培养的重要性,并提出了对素质教育和思想品德教育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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