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https://www.xuebaike.net
微信扫码,关注百学网 快速问老师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对孳息和自然增值部分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无需参与分割。其他原因产生的增值应按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上一篇:纳米镀膜摔裂了怎么办
下一篇:惠安多少面积
©本文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形式转载请联系我们:xiehuiyue@offercoming.com。
刘老师
中国人大教育学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