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逼婚,说明是在其子女不情愿的情况下父母所表现出来的行为,那怎么可能是为了孩子好呢?这个是好是坏,以谁的意见为评判标准呢?如果是以父母意见为准,那就是为了父母好,如果是以子女意见为准,那子女说好才是好。子女既然认为这是在逼迫他们,怎么还能说是为了子女好呢?结婚那说到底是子女要结婚,而不是父母要结婚,应该以谁的意见为准那还用讨论吗?可见这个为子女好纯粹就是个幌子,父母的真实意图是想通过子女结婚的行为,来满足自己子孙满堂的愿望,而非是要子女幸福。子女好不好不能以是否结婚为标准,不是说只要结婚子女就会幸福,不结婚子女就会不幸福,没有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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