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在放假前应做好工地的高支模、深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施工用电、“四口”及临边防护等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确保不发生任何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
2.放假期间工地要将工地大门封闭,按要求配置灭火设备材,加强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3.放假期间起重设备(塔吊、施工电梯)及吊篮要严格断电,配电箱要上锁,塔吊要顺风向停靠,施工电梯箱体及吊篮要落地。
4.严禁在工地上燃烧煤炭、木柴、汽油等及易燃有害物等燃烧取暖,严防火灾和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
5.放假期间各工地要落实领导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头值班。节日期间,各工地要安排好专人值班,强调值班纪律,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并确保通讯通畅。值班安排表于2月6日前报我委安监站。
6.因特殊情况,需在规定放假时间内延后施工或提前开工的工地,向安监站提出申请报委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
©本文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形式转载请联系我们:xiehuiyue@offercomi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