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民主的基本原则是中国共产党所有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享有党章规定的权利并应履行其义务;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应由选举产生;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党内讨论决定问题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党员有权了解和直接参与党内事务的权利。
党内民主指在党的政治生活中,全体党员一律平等地直接或者间接 地参与、决定和管理党内事务,确保党员的民主权利是党内政治生活中 的首要的和根本的问题。党的十六大报告强调,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 党的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指出,党内民主是增强党的创新活力,巩固党的 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
党的十八大报告重申了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党 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党内民主是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健康的重 要基础。党内民主的基本原则有:一是平等原则。所有党员在党章面前一律 平等,在党内生活中一律平等,不存在任何凌驾于党章之上的特殊党 员。
二是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原则。党员按照党章的规定享有各 项权利和义务,权利和义务相辅相成。但党员享有权利不是为了谋取某 种私利和特权,而是意味着党员对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的贡献和付出。
三是民主和集中相统一的原则。这一原则就是在党内充分发扬民主,健 全民主生活,加强纪律性和组织性,就是把民主与效率、自由与秩序协 调起来的科学机制,是防止极端民主化和个人专制的重要原则。
四是少 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这是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及各级党组织讨论决定重大 问题时所遵循的原则。但在党内生活中服从多数和尊重少数是缺一不可 的,并不是片面强调多数决定或少数服从。五是民主选举原则。党内 民主选举既是党员的权利,也是党内民主的程序。
党内民主要求每个 党员都享有党章所规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六是集体领导与个人分 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这是党内的根本领导制度和原则。对属于方针 政策的大事、重大问题、重要干部的推荐任免,都不允许个人说了 算,对集体的决定,任何人无权改变,个人必须无条件服从集体,不允许任何领导人实行个人专断和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
严格科学的分 工是为了保证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避免遇事推倭、互相扯皮和无人 负责现象。七是民主监督原则。在党内的政治生活中,任何个人和领 导机关都必须接受监督,不允许不接受监督的党组织和党员存在。党 内民主监督首先是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方式和途径进行的自我监 督,然后是外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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