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社会工作发布:2025年江苏省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启动
江苏社会工作于2023年8月28日发布了《2025年度江苏省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启动》的通知,明确了评审工作的启动及相关要求。
评审范围及申请时间
评审对象为2022年至2024年通过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取得考试合格证明,并在江苏省内从事社会工作相关服务的人员。申请人需在2025年9月19日前,将申请材料原件提交至工作单位所在地设区市委社会工作部。
评审依据及申请材料
评审工作依据《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组织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评价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的通知》及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审核及推荐流程
申请人将相关材料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审核,单位将对申请材料和申请人履职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并在单位内部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单位将出具推荐意见并按管理权限推荐。
材料提交及审核
设区市申请人应于规定时间将申请材料原件提交至所在地设区市委社会工作部。省直单位和中央驻苏单位的申请人需经本单位人事部门盖章和行业主管部门确认。江苏省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申请人材料进行终审,接收时间截至2025年10月13日。
通知及评审答辩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在完成申请材料审核后,将于2025年10月27日前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申请人。不合格的申请人需在2025年11月10日前提交补充材料。
评审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将在“江苏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评价办公室上报评审情况,并颁发证书。
纪律要求
申请人应保持通讯畅通,严格遵照时间节点准备评审事宜。对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资格,一经查实,将予以撤销,并追究责任。
附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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