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没有明确规定的物业收取装修管理费的法律依据。装修管理费是因为业主装饰装修工程增加物业管理服务工作量,设置的临时性收费项目,具体收费标准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由装修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双方约定,该费用可以向业主收取,也可以向装修公司收取。《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第十六条是这样写的:第十六条装修人,或者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内容;
2、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期限;
3、允许施工的时间;
4、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
5、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
6、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7、管理服务费用;
8、违约责任;
9、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扩展资料:想装修先要交装修管理费,很多新小区的住户都遇到过类似情况。记者昨天从市物价局获悉,按照原建设部《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2002第110号令)不能作为物业服务企业收取装修管理服务费的依据。在业主对其住宅进行装修过程中,物业服务企业如果没有提供服务,不得向业主收取装修管理服务费。垃圾清运费、搬运费、电梯使用费等,可以由双方协商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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