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公告:2024年河北省中级会计证书领取相关事项
河北省财政厅于2024年2月12日发布公告,明确了河北省中级会计证书的领取流程和相关要求。以下是公告的详细解读:
证书领取方式
存档材料要求
随同证书一同发放的《合格人员登记表》需考生填写完善相关信息后,交由个人档案管理部门存入个人人事档案中。
补证流程
补办所需材料
证书保管与销毁
未按时领取的证书由证书发放机构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将逐级提报回收并统一销毁。
证书发放与补办时间
证书发放时间以各市财政部门相关通知为准,补办时间为每年3月、6月、9月、12月的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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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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